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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 房戰房價暴漲後買傢連續被賣傢違約

深圳樓市暴漲,有人歡喜有人憂。一些購房者即便與二手房賣傢簽瞭購房合同,也隻能“望樓興嘆”,隻因賣傢一句話:“我不賣瞭!”

為瞭買汽車貸款雲林虎尾汽車貸款房,在深圳拼搏多年的張惠(化名)這幾天夜不能寐。

張惠於4月簽訂瞭深圳坂田一套房屋的買賣合同,並支付瞭25萬元定金,到5月卻被賣傢“放鴿子”。賣傢違約的理由很無厘頭:簽合同時自己酒喝多瞭。

但張惠隨後發現,該賣傢其實將這套房屋加價30%在其他中介掛盤出售。

與賣傢協商無果之後,張惠隻能尋求法律途徑。但即便勝訴,張惠也隻能獲得房產成交價20%的違約金,遠遠抵不上這段時間的房價漲幅。

自“3·30”新政以來,深圳許多片區房價暴漲30%~50%,二手房賣傢違約、反價的案例比比皆是。

記者瞭解到,目前,被賣傢違約的購房者組成瞭一個近150人的維權聯盟,且每天以3~5人的速度在增加。

買傢連續兩次“中招”

買房原本是件喜慶事,但在深圳,許多購房者卻為此煩惱不已。有人連續兩次被賣傢違約;有人原本有房,卻為瞭換房陷入瞭“無傢可歸”的困境。

高女士就曾連續兩次“中招”。

由於傢庭人員增多,高女士今年看中前海片區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,今年1月與賣傢簽訂瞭購房合同,總價510萬,並支付瞭25萬元定金。

為瞭購買此房產,高女士低價將自己唯一住房出售,並在親朋好友的資助下才湊齊首付。

原本高女士與賣傢約定3月30日到銀行辦理資金監管,但由於前海概念,該樓盤一下子漲到710萬,賣傢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諉,甚至玩消失。

“在多次催告均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,賣傢直接表示不賣瞭。”高女士告訴記者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,賣傢違約需要支付雙倍定金或房屋成交價的20%作為賠償金,而這位賣傢卻隻願意支付3個月的定金利息,甚至揚言“不怕告,官司耗個兩三年,房價漲到你更買不起房”。

事實確實如此。在“3·30”新政的刺激下,高女士先前賣出的房子已經漲瞭近100萬元。

由於擔心房價繼續上漲,高女士決定趕緊另尋其他房源,在同片區簽訂瞭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,總價550萬。

為瞭避免再次遭遇違約,高女士支付瞭定金35萬,以提高違約成本,然而這並沒有什麼用。

“賣傢簽合同時隱瞞瞭沒有辦房產證,簽完合同後才說辦證要等一個多月。結果等房產證出來,這套房子總價漲瞭100萬,賣傢又後悔瞭。”高女士無奈地說。

更離譜的是,這位賣傢是個炒房客,賣給高女士的房源是借其妹妹的名義。房價暴漲後,這位賣傢以其妹妹不同意履行合同為由,要求加價50萬。

高女士不同意加價,賣傢倒打一耙:搬出妹妹,以姐姐私下交易為由,要求起訴合同無效,不予賠償。

“僅僅兩個月時間,我就已經遭遇瞭兩次違約,當初一傢六口四居的預算如今隻能買個兩居,一傢人茶飯不思,欲哭無淚。”高女士向本報記者說,她已經聘請律師,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

煩惱的不隻高女士。樂樂在3月19日簽訂瞭一套前海片區55平方米的房屋,總價223萬。她的銀行貸款承諾書都已出來,賣傢卻在4月30日通知不賣瞭。

“賣傢跟我簽訂瞭協議後,又在其他中介掛盤賣,標價275萬。”樂樂告訴記者,這位賣傢一開始要求她加價,後來幹脆說不賣瞭。

目前,樂樂已經向法院申請查封上述房源,希望法院能夠判決賣傢強制過戶。法院已經在5月底執行查封。

賣傢違約成本太低

被賣傢違約的購房者仍在繼續增加,深圳的二手房買傢維權群不時加入新成員,大傢在群裡分享維權信息,相互打氣,相互安慰。

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易玉成律師告訴記者,自4月底以來,律所接到的以賣傢違約為主的房屋糾紛案件數量激增,比往年增加瞭10倍以上。

“賣傢違約的根本原因在於違約成本低,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超出瞭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。”易玉成說。

按照目前較為普遍的購房合同,違約金最高隻是預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價的20%,在房價暴漲30%以上的情況下,即便違約,賣傢依然有利可圖。

從去年“9·30”政策出臺至今,深圳全市新房價格上漲瞭近30%,一些片區如龍華、前海、後海漲幅更是高達50%。

黎小姐今年4月初簽訂瞭一套位於龍華區的51平方米小兩房,交易總價150萬,目前已經漲到210萬。賣傢看著房價在漲,就遲遲不肯贖樓,一直拖到5月底才說不賣。

“我問賣傢加多少價可以賣,他就是不賣。”黎小姐無奈地說。

目前,黎小姐已經訴諸法律途徑。但若是按照房屋交易總價的20%計算,她隻能獲得30萬的賠償金,而這套房屋已經漲瞭60萬。

深圳中原住宅部副總經理謝建奎認為,國人缺乏契約精神,在利益面前,一些人更願意選擇違約。

“賣傢違約成為深圳樓市的普遍情況,他們第一次以某個價格出售房屋後,往往又會將房屋掛到其他中介出售,如有買傢願意出更高的價格,高到可以覆蓋違約金並有盈餘,他們就會選擇違約,且違約底氣十足。”謝建奎說。

易玉成透露,他們正在研究新的賠償方案,嘗試幫助買傢以超出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向違約方索賠,主要是房價的漲幅部分。

不過,對於這些違約,大多數買傢的第一願望並非賠錢,而是希望能夠按照原合同交易。易玉成說,他們律師過往有“強制過戶”的成功案例。

他還提醒,買傢不要害怕買二手房,隻要在簽約時提高違約成本,預先防范,便可降低賣傢違約概率。

值得註意的是,本報記者接觸到的多位買傢表示,他們的賣傢都是投資客,名下有多套房產。

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經理王飛表示,在市場低迷時,投資客比例隻有10%左右,近期這一比例大為增長,龍華區投資客比例高達20%~30%。

所幸的是,市場已經出現瞭深圳樓市將進入平穩期的聲音,暴漲的不可持續將大大減弱賣傢違約的底氣。

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finance.china.com.cn/industry/estate/20150609/3166930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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